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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北京市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2000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28日
一、报名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专家推荐书》见下方附件1)。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五个报考点中的一个。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工作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及报名注意事项见研招网:https://www.gatzs.com.cn/z/gatyz/
注:
a.专业方向、提交材料要求请参考“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网址为:https://www.ccom.edu.cn/szc/。其中,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港澳台考生无需提交论文、音乐教学经历证明、教学录像;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的港澳台考生无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需要提交材料的其他专业方向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中下旬提交给我校,具体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b.我院不开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2023年3月-4月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 除学校另行通知的情况外,考生须到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于2023年3月网上公布,敬请留意。
2.考试科目、考试要求、建议阅读书目等信息请参考“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
其中,初试的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中任选其一,但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必须选择英语且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为本院自命题;港澳台考生不参加政治考试。
五、录取与入学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初定于2023年6月发放。
新生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为三年。
2.凡课程学习合格、获得规定学分;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学费与住宿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8610-66413202。
八、奖学金政策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政策,请参见以下网址:http://www.ccom.edu.cn/
资料来源: 中央音乐学院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截至2021年12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667人,其中本科生1586人,硕士生753人,博士生178人,附中(含附小)1150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内外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七十余年来,学校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创作、表演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有才华的年轻音乐家来校学习,培养了数万名优秀音乐人才及数百名外国留学生,其中大多数已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作曲家、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文化艺术机构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
中央音乐学院在继承中华民族音乐传统和经验的同时,不断吸纳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以博大的胸怀,容纳各种艺术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音乐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建设,开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音乐学院发展新征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
资料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统计数据截止到:2021年6月